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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当文明市民 从自我做起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6-08-15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需要各部门通力合作,更需要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每一个市民都应当为自己能够参与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中而感到无比自豪和骄傲,同时也必须认识到自己肩上的责任重大。作为一个市民,首先要知晓创建、关心创建、融入创建,要参与改造环境、移风易俗的实践,形成健康、科学、文明的行为和生活方式。
  争当文明市民,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做到遵守公共场所道德。在公共场所不乱扔杂物、随地吐痰,不损坏花草树木,不参与吵架、斗殴等不文明行为;禁烟场所做到不吸烟;在影剧院、图书馆、会场等场所保持安静、文明,不大声喧哗、嬉闹,不乱张贴、乱涂写、乱拉挂,保持沿街墙面洁净、美观。
  要做到人际互动和积极参与扶贫帮困。公交车上为老、弱、病、孤、残、孕及怀抱婴儿者主动让座:善待老人和妇女,关怀伤残人士和儿童,让孤、老、残、弱得到志愿服务;积极参与扶贫帮困,愿意无偿献血;友善对待外来人员,热心指路,耐心热情回答他人的问询。
  要做到文明通行。要发扬主人翁意识,从文明出行、遵守交通秩序等小事做起,车辆、行人各行其道;不乱穿马路、闯红灯;交通畅通,没有人为造成的严重阻塞现象;排队候车,依次上、下车;为畅通我市的文明交通工程,建设有序、安全、畅通、文明的交通秩序贡献自己的力量。
  要维护公共设施。要精心保护公用电话、邮箱、报栏、座椅等公共设施,没有人为弄脏、损坏现象;功能完好,能正常使用。
  要做到文明经商。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做到以德经营、诚信立业、文明生财、不卖假货,不做有损形象和个人诚信的事。经营性公共场所从业人员要持证上岗,公共用具要定期消毒;不出售过期、变质、伪劣食品,不制假售假,不窝藏和销售走私物品;书店及出版物销售网点不销售政府主管部门明文禁止的出版物;不违章搭建;不乱张贴,不跨门经营,卫生状况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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