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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则》和《条例》解读之一
新闻作者:   发布时间:2016-02-18  查看次数:  放大 缩小 默认
  2015年10月28日,中共中央颁布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201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为切实做好两部法规的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工作,便于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理解,本报特开辟学习园地,对两部法规进行解读释义。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是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修订后的《准则》共8条、281字,分为导语、党员廉洁自律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等3部分,可概括为“四个必须”“八条规范”。主要内容包括:一是重申党的理想信念、根本宗旨、优良传统作风、高尚道德情操等“四个必须”原则要求。二是围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对全体党员提出“四条规范”。三是围绕廉洁从政,从公仆本色、权力行使、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方面,对党员领导干部提出要求更高的“四条规范”。
  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共3编、11章、133条、17000余字,分为“总则”“分则”和“附则”等3部分。新《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作为“负面清单”,强调他律,重在立规。这把突出政党特色、党纪特色和体现全面从严治党实践成果的“党纪戒尺”,把党章对纪律的要求整合成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六大纪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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