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所全体人员将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严谨的工作态度,热情为委托人服务,提供公正、准确、规范、科学的鉴定结论。
鉴定业务范围
人身损害 交通事故 工伤事故
伤情伤残 等级鉴定 初鉴重鉴
死因鉴定 毒物检测 医疗纠纷
疑难鉴定 酒精检测 尸体解剖
鉴定宗旨:依法 客观 公正 科学 规范
鉴定声明
1. 委托人应当向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完整、充分的鉴定材料,并对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2. 司法鉴定人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方式、方法和步骤,遵守和采用相关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进行鉴定。
3. 司法鉴定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司法鉴定人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鉴定,不受任何个人和组织的非法干预。
4. 鉴定书应当保持其完整性和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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